1、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承租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報名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租賃合同條款存在問題、房產或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承租方,最終承租方須在競價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受讓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中心,雙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最終承租方應當在《租賃合同》****中心發(fā)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年****中心指定賬戶。中心在收到由首年租金和出租方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租金****銀行賬戶,并出具交易憑證。剩余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個月,由最終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以后年度租金以此類推。 3、為確保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直接****商鋪押金(人民幣1000元)。 合同期滿后,承租方需付清本應交納的水、電、天燃氣、供暖及物業(yè)管理及各種稅費等費用,并由出租方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等使用情況進行驗收。滿足前述條件的,出租方將押金全額退還給承租方(押金不計算利息)。有損壞或丟失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或予以賠償。 4、標的交接:出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內,與承租方辦理完畢房屋移交。 5、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租租賃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轉租、分租、交換使用、**、聯營、轉讓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等任何方式允許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賃房屋。承租方如擬將租賃房屋用于出租合同約定之外的用途,應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同時承租方應獨立承擔因變更用途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且即使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變更租賃房屋用途,出租方無須為承租方的上述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6、承租方于租賃房屋開業(yè)前,應完成國家相關部門的全部審批、登記、備案等,并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如承租方不辦理(或未能辦理)上述審批、登記、備案手續(xù)的,承租方不得主張拒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 7、承租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內的裝修符合消防、建筑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承租方應依法自負費用辦理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申請、消防驗收、設計報審等)所需的行政審批手續(xù)(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協(xié)助)。經政府部門審批、登記后的裝修****機關批復不得修改。 8、承租方不得隨意改變標的的結構、設施,如需改變該標的的內部結構或設置對該標的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時,需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資由承租方承擔。 9、無論任何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還租賃房屋,保持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完好無損及干凈、整潔。 10、承租方在租賃期間要合法經營,并要服從和****政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11、本標的物為現狀出租,在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負責標的的修繕、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因標的的修繕、設備設施維修改造不及時造成標的物損壞的由承租方承擔所有責任。 12、在租賃期間對消防、衛(wèi)生、綜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承租方應執(zhí)行有關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出租方監(jiān)督檢查。 13、稅、費的負擔:房屋交付日之前產生的水、電、燃氣、采暖、衛(wèi)生、工商、稅務、物業(yè)管理、垃圾處理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房屋交付日后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房產稅、土地稅)均由最終承租方****管理部門繳納,承租方需自行向稅務部門咨詢并了解稅費承擔的相關要求及繳納金額,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若因遲延交付上述費用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14、承租相關其它條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租賃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15、承租方聲明:我方非失信被執(zhí)行人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租賃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