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城隍廟小區(qū)消防改造提升工程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鎮(zhèn)民治街 26#
中標(成交)金額: 586000.00元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 586000.00元
供應商的評審得分: 87.20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
名稱:城隍廟小區(qū)消防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全部范圍 施工工期:30日歷天 項目經理:張慧 執(zhí)業(yè)證書信息: 皖234****05256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執(zhí)行競爭性磋商文件約定。
七、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政府對面八一路西側0310室,聯系電話:157****8130。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有關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八、凡對本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地 址: **市**區(qū)環(huán)**路1號
聯系方式:劉書記 152****63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
地 址: ****政府對面八一路西側0310室
聯系方式: 王 工 157****813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王工
電 話: 157****8130
2024年8月30日